关于公积金二套转首套贷款个税抵扣的问题
来信人:ha***bf
时间:2024-04-01
我在2021年申请的公积金贷款,由于有一条贷款记录被认定为二套,但根据2023年最新首套认定规则,我这种情况符合目前的首套认定标准,但是现在公积金无法修改信息,在个税抵扣时也无法提交首套凭证,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首套凭证?以便在个税抵扣时提交呢?公积金管理处能否向商贷一样提供转换方法?或者提供相关凭证?
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答复时间:2024-04-01
您好,您好,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施行。自2023年11月1日(含)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,按调整后政策执行。 2023年11月1日(不含)前已受理且尚未发放的贷款,按调整前政策执行。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,可致电010-12329进行人工咨询。